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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百万本币。(2)包括制造业。(3)包括矿业和电、气、水业。(4)包括社会团体和个人服务业。(5)包括进口税减估算的银行服务费。(6)1996年及以后包括金融保险动产和工商服务业及进口税。(7)万亿本币。(8)包括批发、零售业、旅馆和饭店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服务业。(9)1995年以前为1989年价格。(10)包括进口税。(11)为要素价格。(12)指间接税减补贴。(13)指政府企业。(14)指统计误差。(15)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包括在矿业中。(16)包括产品增值税。(17)批发、零售业、服务业和除了住房外的房地产业包括在社会团体和个人服务业中。(18)不包括个人服务业。(19)指间接税减补贴减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