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十)(1997年)
 

    外债  包括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

    长期债务  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政府债务人和私人债务人负有所有对外负债,它包括政府、政府担保的、非政府担保的所有债务。按债务人分为中央政府负债、其他政府部门负债和非金融国营企业负债。

    中央政府负债  以共和国、王国等的名义,或中央政府的机构和部门名义借款人的,在合同中均为债务人。

    其他政府部门负债  以州、省、市等的名义,或地方政府的机构和部门名义借款的,在合同中均为债务人。

    非金融国营企业负债  在SNA系统中定义为“非金融国营企业”的企业负债。
  
    私营部门(包括非担保的)负债  除了上面所列以外的私营部门借款人的负债。

    短期债务  原来或续约后规定偿还期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务人和私人债务人负有所有对外债务。

    不包括黄金的国际储备  一个国家的金融当局(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外汇平衡基金和财政部)所持有的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净额和外汇储备。

    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  指某一国家居民(广义)同其他国家的机构之间发生的货物和服务所有权转换的交易活动。

    按FOB价格计算的商品进出口  流通货物的市场价值, 包括非货币用黄金。它同样也包括出口商品到海关之前所包含的相关服务的市场价值,即FOB 价(指定装货港船舶上交货)。几种不涉及商品帐户的商品,例如旅行者在国外购物,外交人员、军方人员购物,用其他官方商品、服务和收入分类。

    非要素服务  装船、客运和其他交通服务,旅游,及其他未分类的经常项目(例如归入商品贸易,非要素服务或转移支付)。 这些包括政府机构及其驻外人员同非居民(广义)的交易,私人同外国政府和驻外政府人员间的交易。

    要素服务  为劳动力和资本服务,因而包括直接境外投资收入、利息、股息、财产和劳动收入。

    长期利息  以外汇、商品或服务为偿还手段的公、私贷款之外支出的部分。它也可能包括承约费用,未拨付的贷款。

    私人经常性转移支付(净额)  净转移款项--私人同国家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国家之间--协定的无须偿还的付给。包括工人的汇兑;移民产生的货币流动;礼品,嫁妆,遗产继承;赡养费和其他扶养性汇款。

    工人的汇款  移居者在某地居留一年或一年以上,参加新移居住地被视为当地居民的经济活动,并作为雇员的收入汇款。

    经常项目收支平衡  货物净出口,非要素服务,净要素服务收入,转移净额,官方捐赠也都包括在内。

    长期资本往来(净额)  居民(广义)长期对外负债减去其长期资产,不包括任何一种长期储备项目。

    直接投资  投资者参与企业管理获得资产收益。除去这部分之外,所有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企业运营所进行的有长期利益的资本交易均为直接投资。直接投资包括的项目有产权资本,再投资收益和其他长期资本、短期资本。

    长期贷款  所有原定或续定偿还期为一年期以上并且以外汇、实物或服务为偿还手段的政府、政府担保的、私人未经担保的贷款。

    储备变动    一个国家通过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交易所导致的国际储备变动额。国际储备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国的储备净额、外汇资产和其他中央货币当局对非居民有效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