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①包括罢工和停工。②不包括人数少于10人的罢工。③不包括政治罢工。④以每个工作日7小时计算停工天数。
⑤不包括停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罢工。⑥不包括停工不足半天的罢工。⑦不包括间接罢工。⑧不包括停工不
足1天的。⑨罢工人数不足6人的不包括在内。(10)罢工人数不足5人的不包括在内。停工时间不超过1天,停
工总天数少于50个工作日的不包括在内。(11)罢工人数少于1000人,停工不超过1天的不包括在内。(12)未包
括斯洛伐克。(13)不包括农业和公共管理机构。(14)停工时间少于1天,总天数不超过100个工作日不包括在内。
(15)未包括原苏联其他加盟共和国。(16)停工时间少于1天或罢工人数少于10人,停工总天数少于100个工作日
的不包括在内。(17)1980年以前不包括政治罢工,1988年不包括公营部门罢工。
资料来源: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统计年鉴》1986年、199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