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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粮食购销政策新思路
2001-05-09 14:17:38
 
——谈农业税费改革可以有效地完善粮食购销政策

    一、农业税制改革可与当前的粮食购销政策相结合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安徽为试点省,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年即向全国推行。新税制的推行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过重的负担并长期稳定。但笔者认为,如果把农税改革与粮食购销政策结合起来同步进行配套的改革,还能极大地完善当前的粮食购销政策。所谓与粮食购销政策结合起来进行配套改革,就是将农业税征实,采取农民无偿交纳公粮的办法(粮钱并行),以公粮代定购,即取消粮食定购政策,在国家牢牢掌握足够的储备的前提下,全面彻底地放开粮食市场与价格,实行国家有力的宏观调控,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粮食购销政策有待完善

    当前农村粮食购销政策的核心是:“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部门的自身改革。应当看到,这项政策自颁布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获得了少有的连续多年大丰收,粮食从短缺一跃而变为多余以致滞销积压。以安徽为例,1992—1996年,五年平均每年生产粮食502亿斤,1997年生产560亿斤,这两年同样丰收;而本省的消费量按1996年统计,全省人均口粮、种子需要量为500斤,6000万人口总需求量为300亿斤,每年至少有200亿斤以上的商品粮,连续5年就是1000多亿斤商品粮,敞开收购包不起,财政补贴也补不起,农民手里还是有大量余粮卖不出去,市场价格必然压低,粮食部门的顺价销售也就顺不起来。粮食多反而成为沉重的包袱。显然,这是粮食连年丰收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首先应该肯定,粮食多了是好事,不是坏事。中国12.6亿人口,人均不过一亩一分多地,永远不存在粮食过剩问题。为什么发达国家人均1000公斤粮食也没有卖难的问题,而我国人均只有400公斤粮食就全国都有卖粮难呢?这就应该从粮食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多方面去分析,找原因。

    三、解决卖粮难的关键在于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

    粮食的用途不外乎口粮、种子、工业用粮、饲料用粮,而口粮和种子的用量是有限的,工业用粮和饲料用粮即粮食的深加工和发展畜牧水产养殖业则是无限的,市场也很广阔。如安徽省每年有200亿斤商品粮销售困难,如果把它转化为乳肉禽蛋,只相当于每人每天喝半磅牛奶,多吃二两肉而已。果真如此,人人拍手称快,哪有卖不掉的道理?问题在于生产了过多的早籼稻和杂交籼稻,既吃不掉又不宜作饲料,就只好滞销积压了。我们不妨看一下安徽多年来主要粮食的生产和消费情况:从1981年以来,连续15年平均稻谷的产销比为126.4%,有四分之一是剩余的;小麦的产销比为111.4%,有10%的剩余;玉米的产销比为65%,还短缺35%,需要从外省调入甚至从国外进口。芜湖市玉米产销比仅0.3%,巢湖、池州二地区为2.3%,宣城2.4%,马鞍山为2.6%,淮南市为3.4%,基本上都是靠调入的。而每次卖粮难所积压的粮食90%以上都是籼稻。由此可见,安徽省稻谷与玉米的产销矛盾何等尖锐!农业种植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实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与协调发展。

    四、粮食市场与价格可以放开

    现行粮食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立足于1993年前后粮食紧张短缺的基础上,对粮食连续五年丰收的好景预计不足,以致出现了敞开收购收不起,顺价销售销不了的新问题。很明显,国家从50年代就实行粮食统购,取消统购后又实行国家定购1000亿斤,主要是为了保证城市居民的口粮供应。这么大个国家,政府不掌握足够的储备粮食是十分危险的。如果能够保证国家每年都掌握1000亿斤粮食储备,就可以放开粮食市场与价格,让农业生产全过程按市场规律运行。有人认为:敞开收购尚不能完全保障农民利益,完全放开,农民的粮食不是更卖不掉吗?从上面分析来看,目前收购的是口粮,多了就吃不掉,又不能作饲料,国有粮食部门也没有能力去搞转化;如果放开了,生产者就会主动调整结构,主动想办法去加工去转化。过去乳肉禽蛋甚至豆腐等副食品都是统购统销的,造成长期紧缺,改革开放后全面放开了,市场上丰富多采完全搞活了。粮食也是如此,只要你放开,市场自会搞活,农民会按市场需要进行粮食品种结构、种植业结构和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至于价格也可以放开,只要政府掌握1000亿斤的储备粮就能在宏观上作有效的调控。因为全国三亿城镇人口需原粮960亿斤,只要国家掌握了三亿城镇人口的全部口粮,在粮食紧张时以平价出售,保证口粮供应,任何个体私商都没有能力把价格哄抬上去。

    五、实行公粮制有助于完善粮食购销政策

    具体办法很简单,只要把农业税征实,由收钱改为收公粮就行了。我们按全国的粮食播种面积和复种指数进行过测算,全国平均粮食耕地亩产为900斤,按照中央部署的税改方案执行,农业税率为7%,附加税为正税的20%,相当于1.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综合税率为8.4%,每亩地应交公粮75.6斤。全国耕地按14亿亩计算,可收公粮1058亿斤,按15亿亩计算,可收公粮1134亿斤。如果按我们建议的“什一税”计算,14亿亩地应收公粮1260亿斤,按15亿亩地计算可收公粮1350亿斤。即便再去掉5%的社会减免,征收的公粮都不会少于1000亿斤。当然,有些缺粮的地方不可能花钱去买粮食来交,我们就采取粮钱并行的办法,不交粮食的可按市价折款交钱,有了钱再到粮产区去买粮也是一样的,更有助于粮产区粮食生产的发展。实际上,国家无须每年掌握1000亿斤储备粮,只要有600亿斤就够了,因为国家用城镇人口70%的口粮与无数个私商掌握的30%的粮食去竞争,是绝对优势,自会立于不败之地。而且,储备粮在一般正常年份并不动用,每年又收1000亿斤公粮,政府每年掌握的实际上是2000亿斤。

    六、粮食部门的自身改革:政企分开,四线运行 

    当然,随着农业税制实行公粮制的改革,现有粮食部门也要作大的改革。一是政企分开,取消粮食厅局的行政编制,粮食企业全都自负赢亏,另外设立粮食储备局,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归财政领导,因为粮就是税,就是钱,至于粮食储备部门按什么价向财政交钱,完全是内部结算,由国家定价,资金完全实现封闭运行。而现在的所谓“封闭运行”实际上是专款专用。农业税征实,农民交公粮是无偿的,粮转为钱是内部结算,一张支票即可,真正实现了资金的封闭运行。减少了市场货币流通量,有利于控制通货膨胀;用储备粮调控市场,也易于实现顺价销售。二是“四线运行”,以经营保市场,以储备保经营,以饲料保储备,以发展畜牧业保饲料,可以让国有粮食部门在市场竞争中永立于不败之地,安徽省涡阳县从1994年进行农业税费制度改革试点曾采用这个办法,事实证明是可行的。

(作者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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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改版日期 200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