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7:
关于《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标注内容的格式
根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过批准进行的涉外社会调查,应当在调查问卷、表格或者访谈、观察提纲首页显著位置标明并向调查对象说明涉外调查许可证编号、调查项目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本调查为调查对象自愿接受的调查等事项。
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具体格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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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调查许可证编号: 国统涉外证字第 号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批准文号: 国统涉外审字[ ] 号
本调查为调查对象自愿接受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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