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布置了2000年度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在上海市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本市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科技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本市R&D资源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
2000年,上海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达到76.73亿元,比上年增长15.7%(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R&D经费总支出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69%,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
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4.79亿元,比上年增长13.0%,占6.2%;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17.53亿元,比上年增长7.7%,占22.9%;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54.41亿元,比上年增长27.8%,占70.9%。
三、按资金来源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来自政府的资金为24.22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31.6%;来自企业的资金为33.76亿元,占44.0%;来自国外的资金为4.79亿元,占6.2%;其他为13.96亿元,占18.2%。
四、按执行机构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国有独立核算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为2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占R&D经费总支出的33.3%;高等学校R&D经费支出为7.43亿元,增长1.8%,占R&D经费总支出的9.7%;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为41.44亿元,增长27.4%,占R&D经费总支出的54.0%;其他为2.28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3.0%。
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R&D经费支出
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R&D经费支出为0.18亿元,占R&D经费总支出的0.2%;工业为34.78亿元,占45.3%;建筑业为0.68亿元,占0.9%;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0.73亿元,占1.0%;金融、保险业为0.38亿元,占0.5%;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为2.77亿元,占3.6%;卫生业为1.14亿元,占1.5%;教育为6.93亿元,占9.0%;科学研究业为25.58亿元,占33.3%;综合技术服务业为2.84亿元,占3.8%,其他行业为0.71亿元,占0.9%。
主要指标解释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1.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2.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3.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