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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2003-04-16 08:49:47

2001年山西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

2002年12月12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继1996年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之后,我省于2001年进行了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现将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2001年末,我省共有法人单位127072个,比1996年减少3298个,降低2.5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0563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47.66%;事业法人单位17174个,占13.52%;机关法人单位11196个,占8.81%;社团法人单位2293个,占1.80%;居(村)委会34226个,占26.93%;其他法人单位1620个,占1.28%。

  2001年末,我省共有产业活动单位211083个,比1996年减少7127个,降低3.27%。其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88615个,占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41.98%;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122468个,占58.02%。

表1  按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27072

100

      企业法人

60563

47.66

      事业法人

17174

13.52

      机关法人

11196

8.81

      社团法人

2293

1.80

      居(村)委会

34226

26.93

      其他法人

1620

1.28

二、产业活动单位

211083

100

      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

88615

41.98

      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

122468

58.02

  从表2 分地区情况看,2001年末,拥有法人单位数名列全省前3位的依次是临汾、太原、长治,三市法人单位数占全省法人单位数的35.85%;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省前3位的依次是临汾、长治、晋中,三市产业活动单位数占全省的36.18%,单位布局的非均衡性不明显。

表2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在各市、地的分布情况

 

法人单位(个)

比例(%)

产业活动单位(个)

比例(%)

全省总计

127072

100

211083

100

太 原 市

15134

11.91

20760

9.83

大 同 市

12944

10.19

20991

9.94

阳 泉 市

5089

4.00

8651

4.10

长 治 市

13628

10.72

24265

11.50

晋 城 市

8558

6.73

16638

7.88

朔 州 市

5279

4.15

8365

3.96

晋 中 市

13327

10.49

23278

11.03

运 城 市

13016

10.24

22339

10.58

忻 州 市

11864

9.34

18886

8.95

临 汾 市

16796

13.22

28815

13.65

吕梁地区

11437

9.01

17917

8.49

  注:本表第三列分市地产业活动单位数不包括所属法人单位在山西,但其产业活动单位在外省的数。

  二、行业分布状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门类分布看,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54542个,占全部产业活动单位的25.84%;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43468个,占20.59%;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29525个,占13.99%;从事制造业的单位25196个,占11.94%。全省产业活动单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9.17%;产业活动单位从业人员比重列第二位到第六位的行业依次为采掘业15.67%,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9.90%,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9.08%,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8.33%,建筑业6.79%。行业集中度明显。

表3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行业(门类)

单位数(个)

比重(%)

从业人员(人)

比重(%)

       

211083

100

6281796

100

农、林、牧、渔业

5711

2.71

70479

1.12

采掘业

9060

4.29

984513

15.67

制造业

25196

11.94

1832680

29.17

电、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12

0.57

217520

3.46

建筑业

3089

1.46

426401

6.79

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

1162

0.55

34883

0.56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4870

2.31

281969

4.49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9525

13.99

523127

8.33

金融、保险业

7202

3.41

150371

2.39

房地产业

1405

0.67

41784

0.67

社会服务业

6649

3.15

195068

3.11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4499

6.87

193844

3.09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43468

20.59

570121

9.08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782

0.84

52382

0.83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54542

25.84

622652

9.90

其他行业

1711

0.81

84002

1.34

  分三次产业看,2001年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第二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38557个,比1996年减少6978个;从事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166815个,增加290个。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3461114人,比1996年减少475640人;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2750203人,增加106567人。第三产业已成为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主要领域。

  三、企业所有制结构

  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2001年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集体企业法人单位(包括国有联营、国有独资、集体联营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54.02%,私营企业占36.81%,股份制企业占7.81%,外商投资企业占0.3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9%。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集体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7.46%,私营企业占14.13%,股份制企业占16.69%,外商投资企业占0.6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6%。

表4  按企业组织形式分组的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人(个)

比重(%)

从业人员(人)

比重(%)

     

60563

100

4577787

100

国有企业

11193

18.48

1941391

42.41

集体企业

21525

35.54

1146968

25.05

私营企业

22293

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