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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贤郁:不要把“幸福指数”推向“GDP至上”的老路
中国信息报 2011-03-04 13: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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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幸福指数推向“GDP至上的老路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  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  林贤郁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中,尤其是在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交谈当中,频频出现一个热词———“幸福指数。很多地方还提出将提升幸福指数作为政府施政的重要导向。

 

  但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在进一步强调关注民生、关注居民的幸福感时,过分夸大幸福指数的功能,不切实际地否定GDP本身所具有的特定功能,把幸福指数推崇到与前些年“GDP至上同样的地步。一些地方甚至还提出以幸福指数来取代GDP,并以此作为今后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对这种非此即彼的片面认识我们应引起足够的警惕,注意防止使幸福指数陷入与以往“GDP崇拜同样的尴尬境地。

 

  大家知道,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规模的综合性指标,也是目前世界各国通用的重要宏观经济指标。和其他众多经济指标一样,GDP也不是万能指标,它虽然在反映国民经济总量、结构和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其独有的功能,但也存在诸如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内在质量以及社会公平、民众的幸福感状况等局限和不足。幸福指数也不例外,在反映民生状况、社会进步尤其是人们对幸福预期的满足状况等方面具有其独特功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先天的不足和缺陷。从这种意义上说,GDP幸福指数具有相互不可替代的特定功能,它们之间恰恰是互为弥补,而不是相互排斥。

 

  幸福是一个相对概念,幸福指数是一个相对指标。在对幸福指数的调查和计算过程中,我们很难像GDP等经济指标那样对经济活动成果的客观存在进行统计和核算,而主要是围绕不同人群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态度进行问卷调查,以收集样本人群中每一个人的主观感受和评价。可以看出,前者主要基于对客观事物的观察,而后者则主要基于对人的主观感受的把握。从目前已公布的不同国家、不同机构的研究资料,尤其是国内不同地区和机构已开展的各类幸福感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人群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程度具有较大的差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是相同的调查对象,在不同时期对幸福的价值判断标准也在不断变化。由于幸福感调查所选定的指标和所确定的指标权重的不同所带来的调查结果的差异更是司空见惯。这些都是目前国内外相关学者和研究机构所关注和需要解决的共同课题。

 

  从上可以看出,当我们把幸福指数作为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施政导向和社会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的时候,不宜简单地提出以幸福指数取代GDP。在正处于经济发展阶段的我国,这种提法未免为时过早。如上所述,幸福指数的基本功能在于反映民众对幸福的一般心理感受,它不可避免地受到调查时期的长短、调查对象的主观因素以及所处环境的外部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幸福指数主要适用于各级政府对不同时期施政措施的客观诊断,侧重考察政府自身所采取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是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帮助各级政府能够及时针对老百姓不满意的具体问题进行改进。但幸福指数并不适合于对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排序和比较,更不宜像关注GDP那样片面地强调幸福指数的增长幅度以及不同地区所处位次的变化。尤其要注意克服期望幸福指数长期保持线形增长的不切实际的心态,防止人为地把这一新的概念和指标推向“GDP崇拜的老路,迫使其扮演难以担当的政治角色。我们应客观地看到,在人们的期望和现实之间始终存在一些差距,每一个公民对幸福的期望值应该是合理的,也需要切合社会发展现实。实现每一个人的幸福,需要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世界上没有万能的统计指标,我们也不应苛求任何一个统计指标具有无所不包的功能,更不能以偏概全,武断地给某一个指标定罪。如果一些指标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需要认真反思的首先应该是片面理解或不恰当地使用这些指标的我们自己。包括幸福指数在内的其他任何指标,不论多么科学、多么有新意,如果我们使用不当,甚至过分地附加一些政治因素,同样将难以走出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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