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研究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不同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准和达到全面小康时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及城市化进程的基础上,同时参照适当贴近国际平均的中等收入标准线并借鉴已有学者的研究,提出了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统一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三者居其一”的中等收入标准。
以此标准为依据,报告对重庆市2006年度中等收入群体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实证分析。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影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定性分析。报告的最后部分对如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途径进行了全面探讨。在论述中贯穿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改善民生的主要思想和精髓,同时结合大量的重庆实例,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供各界参考。
一、中等收入问题的提出
从1949―1978年,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在财富分配上实行的是平均主义,收入差距比较小。但这种强制型的低水平的平均,是建立在贫穷基础上的、效率低下的、差距较小的平均,无疑于社会绝大多数人共同受穷。
从1978―2007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在走过近三十年的路程后,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经济以年均9%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总体基本实现了“小康”,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金砖四国”之首。但与此同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暴露,首当其冲的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突破0.4的警戒线,随之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问题。
中国在明确提出市场化的十几年之后,社会结构没有形成类似发达国家那样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橄榄型”稳定状态,而是由以前的贫穷平均型态变为“金字塔”型的社会型态,中等收入者群体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比例太少,没有成为整个社会的主体和中坚。究其原因,一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利益指向的重新调整中存在一些偏差;二是收入再分配制度改革的滞后;三是非均衡经济发展战略造成的非协调发展。
因此,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努力缓解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理应成为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建设与调节的重点。
不久前,十七大报告提出到二○二○年要实现“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那么,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中等收入的具体量化为多少比较合适?在一个省域范围内,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规模目前有多大?它的构成如何?如何扩大中等收入者的群体比重?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冀希找到一条正确的路径和办法,无疑会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二、中等收入标准的界定
(一)中等收入群体的定义及主要特征
由于目前各界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内涵和划分标准看法不一,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特征还缺少统一认识。我们认为,中等收入群体不单纯是经济学概念,它具有经济、历史、地域和社会等多重规定性,目前有关中等收入标准的界定,主要基于三个角度进行:一是收入;二是资产;三是生活质量。中等收入群体是指一定时期内,收入保持在全社会中等水平、生活较富裕、生活水平相对稳定的居民群体。
在此定义中,我们把收入指标作为划分是否属于中等收入的主要标准。由于居民收入是综合性的,是生活的基本前提,人们能够获得某种程度的收入,往往决定于他们从事的是什么职业,达到何种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这种定义既有一般意义上的中等收入含义,更考虑到特定阶段的特定内涵,它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第一,中等收入是个中位数概念;第二,中等收入是一个相对概念,相对于高收入和低收入的不同水平而言,它处于中间层次;第三,中等收入是一个动态概念,即指一个时期内的标准具有稳定性,因为发展阶段会持续相当长一个时期,在某个发展阶段经济的质量并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同时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中等收入标准;第四,中等收入是一个生活较富裕的概念,本报告指的中等收入群体概念是相对应于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特定内涵,有特定阶段的特殊规定性;第五,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相对稳定,即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可持续性。
(二)中等收入的界定标准
1、中等收入界定的原则
(1)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我国人均GDP2003年才刚刚超过1000美元,还只有发达国家的1/5、1/6甚至更低,而美国、日本的人均GDP超过37000美元,用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标准来作为我国目前中等收入者的划分标准显然是不合适的。
(2)充分考虑到目前我国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背景和现实意义。我国是在改革开放20多年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差距在扩大的背景下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战略的,因此,我们在提出中等收入者界定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战略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3)考虑国际可比性。要借鉴发达国家实际生活水平和国际上对发达程度认同的尺度(见表1),而且要适当贴近国际平均的中等收入标准线,使得我们的中等收入概念具有一定的国际可比性,避免因标准太低而盲目乐观。
表1:不同国家、地区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划分标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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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家庭年收入(万美元) |
比重 |
总人口(亿) |
|
美 国 |
4-20 |
80 |
2.8 |
|
德 国 |
3-8 |
50 |
0.824 |
|
瑞 典 |
4-10 |
55 |
0.0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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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本 |
4.4-6.8 |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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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
2-4.1 |
|
0.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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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湾 |
2-3.8 |
|
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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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国 |
2-3.6 |
|
0.48 |
|
印 度 |
0.07-0.3 |
29.2 |
10.27 |
2、中等收入的界定依据和标准
以收入作为划分中等收入者的标准,应该考虑的因素有:(1)目前城乡居民收入水准;(2)达到全面小康时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准;(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及城市化进程;(4)国际参照标准(世界银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根据国家统计局年鉴,2000年我国GDP为99214.6亿元(修正后),2006年我国GDP为210871亿元。实际上,如果未来中国保证7.2%的GDP年增速,只要再过10年时间经济总量就可以提前实现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根据改革以来的历史经验以及对经济增长的有关预测,这一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1980-2000年,GDP年均增长9.7%。考虑到增长条件的变化,未来20年,GDP增长速度可能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但是,保持GDP年均增长7.2%左右是完全有可能的。2000年我国人均GDP为7858元;到2020年,我国GDP翻两番(按2000年价格计算)则达396860亿元;根据人口预测,未来20年我国人口将可能增长13.4%左右,则我国2020年的人均GDP水平按2000年价格计算约为28000元。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人均GDP目标设定为28000元较为合理。按照汇率法计算,这一水平相当于现在的3500美元左右。考虑到通货膨胀和美元币值变动等因素,2020年,人均GDP可能在4000到5000美元之间。
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决定于经济的增长。1980-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4%,分别低于GDP年均增长速度4.0和3.5个百分点。事实上,在过去的20多年中,人均收入翻两番所需要的时间不仅长于GDP翻两番的时间,而且也长于人均GDP翻两番的时间。1997年,我国的人均GDP比1980年翻了两番。同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980年的3.0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980年的3.5倍。在未来的20年中,GDP年均增长速度将慢于前20年。如果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关系维持不变,那么,居民收入增长将更加缓慢。考虑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和发展要求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可以预料,在未来的发展中居民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间的差别有望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相对差距也有望缩小。我们估计,在2020年GDP翻两番之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是2000年的3倍左右,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为2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是2000年的3.5倍,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为8000元。
同时,我们对全国部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目前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行统计比较(见表2):
表2:部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
单位:元
|
地 区 |
人均GDP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
2006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5年 |
|
北京 |
49505 |
45444 |
19978 |
17653 |
8620 |
7860 |
|
上海 |
57310 |
51474 |
20668 |
18645 |
9213 |
8342 |
|
天津 |
40961 |
35457 |
14283 |
12639 |
7942 |
7202 |
|
广州 |
63100 |
53809 |
19851 |
18287 |
7788 |
7080 |
|
深圳 |
67907 |
60801 |
22567 |
21494 |
- |
- |
|
杭州 |
51871 |
44487 |
19027 |
16601 |
8515 |
7655 |
|
宁波 |
51285 |
44104 |
19674 |
17408 |
8847 |
7810 |
|
苏州 |
78801 |
66766 |
18532 |
16276 |
9316 |
8393 |
|
重庆 |
12437 |
10982 |
11570 |
9221 |
2874 |
2510 |
|
成都 |
24927 |
21910 |
12789 |
11359 |
4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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