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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11-08-15 09:16:31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统字〔2011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配合下,全国各级普查机构和近800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克服重重困难,扎实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取得了丰富、翔实的国情数据,为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年多来,全国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牢记使命、科学谋划、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按时、高效完成了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成绩突出、精神风貌高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统计工作树立了楷模。为弘扬普查人忠于职守、开拓创新、为国奉献的崇高精神,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家评比表彰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各地人口普查机构认真评选、层层推荐和全国公示,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就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等202个单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崔京民等797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国普查队伍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统计工作者的表率。全国各级人口普查机构、统计部门和广大普查和统计工作人员,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弘扬他们恪尽职守、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国的普查和统计事业做出新贡献。

 

  附件: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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