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实名:统计 中国统计 国家统计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要情
>>
文件通告
>>
通知通告
>> 正文
通告:涉外调查管理处受理地址变更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
2008-06-24 08:54:48
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涉外调查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地址现迁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月坛南街
75
号
410
室,咨询电话为:
010
―
68783789
,传真电话为:
010
―
68783788
。
上一条:
通告: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08年课题指南
下一条:
国家统计局致地震灾区广大统计工作者的慰问信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34670号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