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至15日,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阶段普查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着重分析和研究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应采取的措施;对《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和《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规划》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林贤郁充分肯定了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已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自去年9月国办通知下发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计、编制、民政、财政、税务、工商、质检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组建普查机构、逐步落实普查经费、配备普查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普查试点、培训工作人员等工作,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摸底和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与动员,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十分顺利。进入普查登记阶段之后,尽管恰逢元旦和春节,但在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普查办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普查登记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和精心组织,并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有效地保证了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时间紧、起步晚、任务重的情况下,基本单位普查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关键是在工作中始终注意了“三个结合”:一是将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与全国正在深入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并且引起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以及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二是将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与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统计部门做好普查的责任感。三是将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与各地普查中心的队伍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在普查工作的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干部队伍。
林贤郁进一步指出目前普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全国而言,各省(区、市)在人员的配备、经费的落实、普查登记的工作质量等方面不甚平衡,普查资料与相关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既有指标口径上的差异,也有普查登记和行政记录中的误差,同时还有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漏洞以及某些地区普查登记工作不到位等各种原因。
在谈到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时,林贤郁强调要继续充分发挥各级有关部门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认真细致地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对于行政记录中的单位,在普查登记中要个个有落实,件件有交代;对于清查摸底中查出而未填报普查表的单位,要查明其去向和原因;对于可能出现监管或登记“死角”的区域,要组织精干力量予以逐个清查。特别是那些普查资料与税务资料相比单位数量偏小的地区,一定要查清查实,搞清原因。
林贤郁同志强调,在查遗补缺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数据评估。通过数据评估工作,一方面要及时发现普查登记中的各种缺陷和问题,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保证普查资料的完整准确;另一方面要对行政记录资料与普查资料的缺口和差异进行分析,为下一阶段名录库系统的维护更新工作提供前提。为此,各级普查办要严格把关,加强上报数据的抽查和审核工作,差错率超过规定要求的要坚决退回复查,对数据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和更正。
林贤郁同志还指出,由于此次普查由各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其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既是对普查登记工作质量的科学评价,也是对各部门行政记录质量的科学检验。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普查工作的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数据处理工作的领导,普查业务人员和数据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把好普查数据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为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林贤郁同志要求各地着手考虑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他指出,名录库系统建设是一项周期长、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庞大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局性的科学规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实施。在数据处理完毕并验收通过后,各级普查机构都要建立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尽快实现名录库系统与编制、民政、财政、税务、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的要求,把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尽早安排人力做好开发应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抓紧确定开发应用的重点和方向,并组成相应课题研究小组。普查资料一经定案,就要立即组织精兵强将,对普查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
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杨宽宽及各地普查办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