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实名:统计 中国统计 国家统计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要情 >> 基本单位普查 >> 正文
广西桂林市完成基本单位普查登记工作
 2002-03-19 08:09:30

    广西桂林市基本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登记工作自2001年12月31日至2002年2月底,历时2个月,经过全体基普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现已基本完成。 

    从普查登记质量自查情况来看,全市大多数县、区都能按照市基普办要求,积极开展对本辖区基本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登记质量自查。多数县、区上报普查表的名单与清查摸底名录基本相符,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基本符合规定。其中,秀峰、全州、资源、恭城、平乐等县、区基本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登记质量综合评估为达标。但还有少数县、区基本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登记质量综合评估没有达标。 

    针对全市基本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登记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桂林市基普办专门下发了市基普办[2002]7号文,请各县、区基普办认真遵照执行。 

    目前,桂林市基本单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登记查遗补漏、改错、复核、编码和数据处理工作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上一条: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   下一条:哈尔滨市平房区创新运用“平衡三统一法”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34670号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