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于9月27日下午召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会场。
会议由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主持。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朱之鑫,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澜明、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国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王秦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领导和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黑龙江省常务副省长王先民、湖南省常务副省长周伯华在分会场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了发言,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及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部署全国的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和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要求,这次基本单位普查要最大限度地衔接和统一有关部门的单位认定标准和代码,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在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四级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而且能适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为国家的行政管理现代化提供基础信息。对此,各地区、各部门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且要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本单位普查、建立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会议明确:整个普查工作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一是普查准备阶段:组建普查机构、选调普查人员、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办法、进行普查试点、培训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动员等。二是普查登记阶段: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登记和核实。三是数据处理阶段:对普查数据进行录入、编辑、审核、汇总、上报和质量评估等。四是名录库更新及资料开发应用阶段:发表普查公报、建立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等。
会议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但目前仍有个别省份和部分市、县的普查机构组建工作进展缓慢。现在距普查时点仅有3个月的时间,如果再不抓紧组建机构并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就很有可能影响全国的进度。此外,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各地目前已经进入人员培训和方案试点阶段,但有些地方的普查经费没有按规定落实到位,希望这些地区遵照国办发[2001]63号文件精神,抓紧落实,确保到位,以保证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指出:这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组织协调的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从目前各地普查试点的情况看,部分普查对象对普查登记工作还存在一些疑虑,配合程度不容乐观。对此,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普查工作机构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释疑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所有被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普查资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违者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必要时还可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会议安排: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将在第四季度对全国各地的准备工作情况,特别是国办通知和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