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国经济转型同步,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也正在经历着转型。转型的起点是计划时期的物质产品平衡体系(MPS),转型的终点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我们现在已经成功地完成了转型的第一步。其表现是,我们已经实现了用国际通用的语言来衡量国民经济规模和增长速度。也就是说,每年通过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的计算来向世界解释我们自己。不仅如此,国家统计局还把国内生产总值估计回推到建国初期,这使我们连续地观察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变迁成为可能。
作为转型第一步成功的最有利证据是,世界银行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估计值的全面接受。世界银行作为制定国民经济核算标准的五个国际组织之一,定期收集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并公开发表在《世界银行年报》上。世行并不是对每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官方估计值都是原封不动地刊登在它的年报上的。被它认为有很大偏差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估计值,只有经过它的重新估计和修正之后方可收入它的年报。1999年之前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官方估计值就是其中的一例。1999年世界银行派出专家到北京对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估算,包括数据来源以及估算方法等进行了周密和严格的考核之后,得出了“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坏”的肯定性结论,从此完全接受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官方估计值。现在人们在每年世行发展报告上看到的关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数字应当和《中国统计年鉴》一致的。就此可以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达到了国际水平”。
但是,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的转型只是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转型的最终完成尚需要时日,尚需要更大的努力。因为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尤其是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尚由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下面提出几个最亟须解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改革方案。
1.早日抛弃不变价,改用价格指数估算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
‘不变价’是指为了剔除价格变动而被固定下来某一年的商品价格。对于‘不变价’,首先需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不变价’和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或者不变价增加值)的不变价不同,因此,为了区别起见,用引号括起来加以使用。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是与现价国内生产总值相对应的概念,指剔除价格变化的国内生产总值,又叫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统计上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是价格指数缩减法。第二,‘不变价’作为我国推行MPS体系的特殊产物,是为了计算不变价国民收入而设计的。第三,当我们说“‘不变价’是指为了剔除价格变动而被固定下来某一年的商品价格”时,这里的‘某一年’通常被称为基期,或者基年。基期的商品包括基期存在的所有商品。基于新商品的出现和老产品的消失,以及指数编制的权数问题,基期通常是变动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我国惯例上每十年变动一次基期。到目前为止,被定为基期的年份至少有1980年和1990年,现在不变价工业产出计算所使用的‘不变价’是1990年‘不变价’。
在对‘不变价’有了初步了解之后,让我们看看工业增加值成长率,或者说工业成长速度是如何估算的。例如,与1999年相比,2000年工业增加值成长率计算如下:
这里, 表示用1990年‘不变价’计算的2000年的工业总产值, 的含义可以类推。为了使问题更加明确,让我们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况。如果2000年出现了新产品,那么该成长率计算公式会如何呢?因为该产品在基期的1990年不存在,所以不存在1990年‘不变价’。企业在向统计部门报告1990年‘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时,新产品只能用当年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样一来, 就不仅仅包含1990年‘不变价’,同时也搀杂了2000年的价格。如果基期之后的每一年都有新产品出现的话(我国目前日益变化的商品市场正是如此),那么 就成了一个用每一年价格计算的数字,而决不是仅仅是用1990年‘不变价’衡量的2000年工业总产值。问题更严重的是,一些新建的且规模较小的企业,并不了解‘不变价’意义,把现价总产值当作‘不变价’总产值的现象并不少见。这样以来,‘不变价’计算的工业总产值没有完全剔除价格上涨的因素,增长速度的高估也是不可避免的。一些学者利用国际通用的,且较‘不变价’更为理想估算方法对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进行的重新估计。结果显示,使用‘不变价’的估算结果确实高估了我国工业成长率。
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早日放弃使用‘不变价’估算工业增长速度的做法,取而代之的是使用国际通用的价格指数缩减法或者数量指数外推法。这一改革目前完全可行的。理由是我们有较详细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使用它直接缩减现价工业品增加值即可得到不变价工业增加值。
从‘不变价’到价格指数的转化,会产生两个影响。一个是工业增长率会变低。如上所述,‘不变价’高估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而价格指数会纠正这个偏差。另一个是工业增长速度发生断层,转化前后工业增长速度不再可比,于是产生对‘不变价’时期工业增长速度进行修正的必要性,而这种修正同样会降低已经公布了工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2.把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作为国内生产总值估算的中心
和工业不同,增加值绝对水平的低估是服务业增加值估计的最大问题。低估是有许多原因造成的。首先,我国多数服务业增加值的估算采用收入法,也就是说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生产税净值以及折旧四部分加总推算。四部分中,劳动者报酬比重最大。由于收入来源的多样化,目前的统计尚无法把握所有劳动者的每一种收入来源。劳动者报酬遗漏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增加值的低估,遗漏的越多,增加值低估程度也就越严重。这一点可能是我们每年服务业增加值估算中实际发生的。其次,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律师、会计师服务,网络服务,各种咨询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不断产生,并日益壮大。与此不相称的是,我国的服务业统计没有跟上服务业的飞速发展,致使绝大部分新兴服务业游离于统计调查之外,最终导致整个服务业增加值的低估。不难想象,这种低估随着新兴服务业的日益发展而不断变大。
导致服务业产出和增加值低估的具体原因远远不至于以上两点,但是要问导致低估的最根本原因何在的话,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我国服务业统计十分薄弱和不完善,缺少增加值计算所必须的基础数据。MPS时代,服务业统计完全被忽视。步入SNA时代之后,除了1993年我国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以外,我国的服务业统计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继首次三产普查之后,我们确立10年一次的三产普查制度,第二次三产普查将于明年实施。三产普查对于改善我们的服务业统计无疑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其10年一度的三产普查,显然无法及时地反映我国日益发展和变化的服务业。服务业统计资料贫乏的问题在下一次三产普查数据出来之前的几年里变了尤其严重。因为从上一次三产普查中得到各种比率和结构已经陈旧,无法反映变化了的第三产业的实际,但仍然被用来估计每年服务业增加值。
我国第三产业统计亟需得到完善的迫切性,并不仅仅出于现有服务业统计的薄弱,同时来源于服务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日益增长的趋势。按现价计算的服务业增加值在整个国内生产总之中的比重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被低估了的数字,实际数字会更高。原因在于我们已经谈到的服务业增加值的绝对水平被严重的低估。更重要的是,服务业在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将不断地上升,最终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超过工业。如果我国服务业统计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未来公布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成长率的可信程度将大大降低。这就是作者建议把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作为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心的原因之所在。
3.改支出法估算并公布年增长速度
众所周知,现价增加值(或者国内生产总值)可以通过三个不同的方法估算:生产法、收入发和支出法。生产法和收入法多用来计算分行业增加值,使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增加值所需要的数据量大,尤其是生产法,需要分行业投入和产出的数据,而这些收入只有在编制投入产出表时通过特殊调查才能得到。相比之下,支出法增加值核算所需要的数据两量少,只需要收集最终使用的三个构成项即可。更重要的是,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支出法比生产法要简单的多。由于现价增加值等于产出和中间消耗之差,原则上讲,不变价增加值应当按不变价产出和不变价中间消耗之差计算。这就需要对产出和增加值双方进行缩减,因此需要的数据量。实际上,对产出和中间消耗分别进行缩减,从而得到不变价增加值的双缩法,除了极少数统计调查较完备的国家(如日本)以外,并没有被应用于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的估算上。多数国家均采取一些变通的办法估计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或者用单一价格指数对现价增加值直接进行缩减,或者用数量指数对现价增加值外推出不变价增加值,此时的现价增加值不一定是生产法增加值,收入法增加值也有。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变通的办法都是以产出的价格上涨等于中间消耗的物价上涨为前提。否则,它们会产生有偏差的不变价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
与生产法相比,对支出法增加值求不变价的方法较简单。由于支出法增加值本身是由商品和服务构成的,因此,有与这些商品和服务相对应的价格指数即可计算支出法不变价增加值。由此可见,支出法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不存在生产法情况下的双缩。生产法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如此复杂,各国统计部门仍然坚持计算生产法不变价增加值(实际上在计算支出法不变价增加值的同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行业分析的需要。而每年估计并公布的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则是依据生产法的计算结果。
目前我国采用生产法计算并公布每年的经济增长速度。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我国最初用生产法,而不是用支出法估算了国内生产总值。另外,由于核算方法和基础数据的独立性,基于生产法和支出法所估算的增长速度之间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二者的差距缩小到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不宜公布支出法结果。这些考虑和选择都是合理的,而且是正确的。但是从长远观点来看,支出法应当作为我国估算每年经济增长速度的方法。从现在起,有必要对完善支出法核算核算做出更大的努力,并在适当的适合实现生产法到支出法的转移。但是,这并不等于放弃生产法增加值的估算,包括现价和不变价。生产法增加值的估算主要应当考虑满足行业分析的需求。
以上仅仅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估算方法需要改革的一部分,其他的还很多。另外,为了完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增长速度的估算,除了要进一步解决核算方法和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外,尚需要人们对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有更深刻的认识。国内生产总值是按着SNA规定的核算方法,对基础数据进行加工得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属于二次性统计。核算方法变了,或者可利用基础数据增加了,国内生产总值也要及时地得到重新估计,并予以公开。那种把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视为极其重要,一经公布就不可修正的考虑方法反而不利于国内生产总值估计的改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