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后的统计法共分7章50条,分别为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修订后的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