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山西总队十分重视统计法制建设,始终将统计法制建设当作提高数据质量的有力武器和抓手,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优化了统计调查环境,维护了统计调查秩序,保障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依托法制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执法独立性。一是建立制度,规范法制工作。先后制定了《山西调查总队统计调查普法宣传制度》、《山西统计调查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为法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推进。制发了《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统计调查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全省调查法制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实施明确了目标要求。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调查干部法律素质。在建立省市县三级调查执法构架的同时,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骨干集中培训、全员专题讲座以及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提升广大统计调查人员的法制知识和法制工作水平。
——依托法制宣传优化调查环境,提高普法时效性。开辟渠道、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掀起一次次宣传高潮。结合新《统计法》颁布实施、世界统计日、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在形式、内容、对象、时间和空间上不断得到拓展。市县调查队把法制工作延伸到了调查对象,开展了“送法入户”、“慰问调查对象”等系列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提高了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遵法守法的意识。
——依托执法检查保障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权威性。将确保企业调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中心,坚持总队与市级队相结合深入重点报表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核实上报报表与企业统计报表、财务表、台账及有关原始凭证的一致性,针对企业上报数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罚、提出具体的责令改正意见,对存在严重违反《统计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发挥了《统计法》的震慑力,维护了调查工作秩序,保障了调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