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四川调查总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开展了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历时4个月,涉及8000多个企业、3万多个调查样本单位和样本,采取抽查和重点执法检查方式进行,共检查调查对象和单位2731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314个,立案40件,结案29件,警告24件,罚款5.3万元,通报批评12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是“局队”一盘棋,狠抓五落实。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局队“一把手”为组长,监察厅、司法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法制单位为成员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各市、县队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做到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任务落实、经费落实。
二是精心组织,营造氛围。及时下发了大检查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总队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的处室处长签订执法责任书,把执法检查和宣传任务落到了实处。在此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公布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各市县队也纷纷利用手机平台、地方报纸和电视平台等方式,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给大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增强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社会影响力,为开展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奠定了基础。
三是自查全覆盖,做到“两个100%”。此次检查对调查系统涉及的22个专业全面进行了覆盖,要求各市县队、各专业主要从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归档、调查网点维护、方法制度的执行、定期回访督促指导制度的落实和地方调查项目是否上报审批或备案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并上报自查总结和自查情况表。从自查情况来看,自查工作达到两个100%,即所有调查网点和调查单位的自查率达到100%,所有专业100%写出自查报告。
四是抽查工作严,以点带动面。四川调查总队从业务处室、8个市州抽调业务和法制骨干人员组成了8个检查小组,由处长带队,赴21个市州,对市县队、18个企业单位、20个采价及调查样本点开展了交叉检查工作。并积极配合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6人,参加3个大检查组,分别对宜宾、达州、凉山3个市(州)开展了省级抽查工作。到9月10日止全系统完成了执法大检查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