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宁夏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的规模、结构及变化趋势,宁夏自治区统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实施办法》。
该办法采用了平衡法、差异波动法及相关关系法等评估方法,本着“突出重点、内外集合、先内后外、以外为主”的原则,重点对建设领域各专业统计中的主要统计指标进行评估。不仅对专业统计内部各指标之间的协调性进行评估,也要对被评估指标与专业统计指标之外的相关数据的相关性进行评估。首先对专业统计数据的内部协调性进行评估,然后再对专业统计数据的外部相关性进行评估,以保证专业统计数据内部的协调性和连续性。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的评判要以相关的外部数据为主要依据,尤其是在内、外部协调性评估结果不一致时,坚持以外部数据作为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最终依据。办法还要求对各市、县(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的主要指标进行科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