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服务业的调查工作,经过试点到列入调查制度,还处于营业额调查的状态,为使部分服务业调查数据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广东总队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部分服务业“增加值”调查的研究工作。
一是加强对调查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部分服务业调查的指标主要是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现行调查指标难以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一是营业税。现行的调查指标是营业税,而部分服务业有的行业如汽车维修业是增值税,未能包括全部税收。二是投资收益。“增加值”不包括投资收益,部分服务业有许多企业存在投资行为,许多总部经济都存在投资行为,特别是实行新的会计制度,企业的营业利润包含了投资收益,现行的调查指标没有投资收益指标,根据现行调查指标计算部分服务业的增加值将出现了不该包含的内容。
二是加强对建立调查网点的研究工作。为确保部分服务业“增加值”调查样本的有效性(有效性:最大抽样误差系数处于可接受范围之内),广东总队加强对建立部分服务业“增加值”调查网点的研究。经研究发现,现行的调查网点是为营业额调查设计和抽选的,它不能满足“增加值”调查的需要。一是现行调查网点的最大抽样误差系数比较大。二是企的营业额与“增加值”只存在中度相关,就是说,对营业额有代表性的网点,不能说对增加值同样有代表性,两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是加强对调查数据质量监控的研究工作。抽样调查是以样本推算总体,样本出现的问题,在推算总体时,以它所代表的权重加以放大,因此,样本数据差之毫厘,推算总体的数据就相差万里。为确保“增加值”推算结果的可靠性,广东总队加强对构成“增加值”四大类指标的质量监控。经研究,制定出各个指标的审核区间,即:3%≤固定资产年折旧率≤30%;2%≤营业税税率≤27%,免营业税除外;300元≤月人均工资≤30000元。
四是加强对部分服务业调查范围的研究工作。部分服务业作为一个调查的专业列入国家的调查制度,主要是部分服务业的行业没有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沙漠”地带,但是,根据调查了解,目前部分服务业调查的范围还没有覆盖国民经济核算整个“沙漠”地带,只是“沙漠”地带的绝大部分,还剩下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其他房地产活动、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地质勘查业未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