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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咸阳市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逾50起
陕西省统计局 2008-07-08 09:00:10

  截至6月底,咸阳市共检查180个单位,其中,立案51件,已结案的35件,通报10件,罚款21件处罚9.78万元,处罚9.78万元,收缴入库2.2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上半年,咸阳市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净化统计工作环境这一主题,突出了提高全体统计执法人员的水平,充分发挥每一个执法检查员的作用这一主线,使统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咸阳市统计局在做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安排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统计工作的目标考核,坚持将案件质量作为2008年度统计执法工作的第一抓手,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了区县及市局各专业科室统计执法检查员办案积极性,形成更为广泛的执法检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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