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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查总队强化执法检查 要求做到四个确保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2008-04-15 09:09:08

  近日,山西调查总队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对检查工作做了系统安排,提出了强化统计调查执法检查,做到“四个确保”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确保组织领导。要积极开展依法监督、依法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依法保障调查数据的采集和保证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加强领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扎实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真正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是要精心准备,确保收到实效。各市级调查队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准备好相关单位的历史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是要依法检查、确保程序严格。为保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的合法性,检查前要对检查组人员进行统计执法培训,并做好检查前相关法律文书的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要依法办事,做好检查记录和现场询问笔录,对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情况认真记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四是总结经验,确保整改落实。各市调查队要通过检查锻炼队伍,积累经验,同时要根据执法检查中的问题跟踪落实,督促整改,从而保证统计执法检查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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