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东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主持召开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适用简易程序规定》、《广东省规范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统计局各业务单位开展统计系统考核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广东省统计局局领导、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对三个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根据“科学、严谨、可行”的原则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发布、执行。
据悉,制定以上三个规定(办法),旨在加强统计执法,提高统计执法效率,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对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实现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规范化管理,杜绝重复统计现象,减轻被调查者负担,提高政府统计效率;加强对各市统计业务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各市统计部门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发挥统计职能的积极性。
近来,广东省统计局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积极研究,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和管理制度。近期,广东省统计局还将进一步完善或出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等一系列统计管理和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