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2/02/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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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2011429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天津市常住人口[3]129382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111零时的1000906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929156人,增长29.27%。年平均增长率为2.60%

 

二、家庭户人口

 

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61848户,家庭户人口为102617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9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906858人,占53.38%;女性人口为6031366人,占46.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9上升为114.52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67508人,占9.80%15-64岁人口为10568370人,占81.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346人,占8.5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0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6162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6722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93595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2058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007人上升为1748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0851人下降为2065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590人上升为3815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5031人下降为17049人。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138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5296人,文盲率[5]5.96%下降为2.10%,下降3.8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比重(%)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2000年

2010年

全市

12938224

100.00

100.00

1100

    和平区

273466

3.22

2.11

27347

    河东区

860852

7.32

6.65

21722

    河西区

870632

7.91

6.73

22905

    南开区

1018196

8.71

7.87

26412

    河北区

788368

6.45

6.09

26616

    红桥区

531526

5.39

4.11

25001

    东丽区

569955

4.01

4.41

1191

    西青区

684690

4.42

5.29

1209

    津南区

593063

4.26

4.58

1529

    北辰区

669031

4.53

5.17

1415

    武清区

949413

8.23

7.37

603

    宝坻区

799057

6.52

6.18

530

    滨海新区

2482065

11.88

19.18

1112

    宁河县

416143

3.64

3.22

321

    静海县

646978

5.47

5.00

438

    蓟县

784789

8.05

6.07

494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及各区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111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2011429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天津市常住人口[3]129382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111零时的1000906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929156人,增长29.27%。年平均增长率为2.60%

 

二、家庭户人口

 

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61848户,家庭户人口为102617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9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906858人,占53.38%;女性人口为6031366人,占46.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9上升为114.52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67508人,占9.80%15-64岁人口为10568370人,占81.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346人,占8.5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0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6162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6722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93595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2058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007人上升为1748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0851人下降为2065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590人上升为3815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5031人下降为17049人。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138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5296人,文盲率[5]5.96%下降为2.10%,下降3.8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比重(%)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2000年

2010年

全市

12938224

100.00

100.00

1100

    和平区

273466

3.22

2.11

27347

    河东区

860852

7.32

6.65

21722

    河西区

870632

7.91

6.73

22905

    南开区

1018196

8.71

7.87

26412

    河北区

788368

6.45

6.09

26616

    红桥区

531526

5.39

4.11

25001

    东丽区

569955

4.01

4.41

1191

    西青区

684690

4.42

5.29

1209

    津南区

593063

4.26

4.58

1529

    北辰区

669031

4.53

5.17

1415

    武清区

949413

8.23

7.37

603

    宝坻区

799057

6.52

6.18

530

    滨海新区

2482065

11.88

19.18

1112

    宁河县

416143

3.64

3.22

321

    静海县

646978

5.47

5.00

438

    蓟县

784789

8.05

6.07

494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及各区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111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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