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湖南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1/02/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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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国防科工局

 

2011217

 

为全面掌握我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1]R&D,以下简称R&D)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按照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的部署,湖南省统计局、科学技术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湖南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1231,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在全省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湖南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结果,现将全省全社会R&D主要指标公布如下: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省R&D人员9.38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71万人,占50.2%;女性人员2.26万人,占24.1%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4] 6.38万人年,其中研究人员[5] 3.50万人年,占54.8%R&D人员全时当量是2000年的2.25倍。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0.52万人年,占8.1%;应用研究人员0.99万人年,占15.5%;试验发展人员4.88万人年,占76.4%。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分别是2000年的2.06倍、1.34倍和2.64倍。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全省R&D经费153.50亿元,是2000年的7.97倍,年平均增长25.9 %R&D经费与当年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18%,比2000年提高0.66个百分点。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7.74亿元,占5.0%;应用研究经费21.56亿元,占14.1%;试验发展经费124.20亿元,占80.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7.62倍、7.84倍和8.01倍。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制造业R&D经费107.84亿元,占70.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2.41亿元,占8.1%;教育19.49亿元,占12.7%(详见附表1)。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的市有5个:长沙市、岳阳市、株洲市、常德市和湘潭市(分地区情况详见附表2)。 

 

三、R&D项目(课题)[6]情况

 

2009年全省各类单位共开展R&D项目28335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55065人年,项目经费117.26亿元。

 

  按社会经济目标[7]分,工商业发展项目经费80.04亿元,占71.8%;能源的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项目3.05亿元,占2.7%;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项目1.87亿元,占1.7%;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项目6.60亿元,占5.9%;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2.74亿元,占2.5%;其他项目17.18亿元,占15.4%

 

四、研究开发机构[8]情况

 

2009年全省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1406个。机构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35415人,是2000年的2.20倍;其中博士和硕士8202人,占23.2 %。机构R&D经费55.56亿元,是2000年的7.19 倍。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69.35亿元,是2000年的1.56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46个,占3.3 %;农业科学领域106个,占7.5%;医药科学领域88个,占6.3%;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1069个,占76.0%;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97个,占6.9%

 

  附表1              2009年分行业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

总量(人年)

比重(%

总量(万元)

比重(%

  

63843

1534995

农、林、牧、渔业

560

0.88

7629

0.50

采矿业

635

0.99

11575

0.75

制造业

36955

57.88

1078374

70.2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1

0.71

6195

0.40

建筑业

3981

6.24

73418

4.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7

0.18

2498

0.1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29

2.24

11274

0.73

金融业

100

0.16

2506

0.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

0.01

80

0.0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478

11.71

124072

8.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

0.10

1289

0.08

教育

9352

14.65

194915

12.7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698

4.23

21138

1.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

0.02

33

0

     

 附表2         2009年各地区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R&D经费(万元)

R&D经费与GDP之比(%

 

63843

1534995

1.18

长沙市

31812

751795

2.01

株洲市

5305

126329

1.23

湘潭市

6667

121882

1.65

衡阳市

3778

82489

0.71

邵阳市

1109

18627

0.31

岳阳市

4377

140691

1.11

常德市

4347

124425

1.00

张家界

86

1284

0.06

益阳市

1415

32654

0.55

郴州市

1543

32689

0.39

永州市

1012

15182

0.24

怀化市

504

11056

0.20

娄底市

1283

66293

1.17

湘西州

605

9599

0.36

 

注释:

 

  [1]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即R&D,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 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根据国家7部委部署,湖南省统计局、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原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厅、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于2000年联合开展了湖南省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  

 

 

  [3]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例如:有2R&D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9年和1年)和3R&D非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年),则R&D人员全时当量=1+1+0.2+0.3+0.7=3.2(人年)。

 

  [5]研究人员指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6]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7]按社会经济目标分组不含工业企业立项经费不足10万元的项目。

 

  [8]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湖南省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国防科工局

 

2011217

 

为全面掌握我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1]R&D,以下简称R&D)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按照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的部署,湖南省统计局、科学技术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湖南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1231,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在全省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湖南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结果,现将全省全社会R&D主要指标公布如下: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省R&D人员9.38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71万人,占50.2%;女性人员2.26万人,占24.1%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4] 6.38万人年,其中研究人员[5] 3.50万人年,占54.8%R&D人员全时当量是2000年的2.25倍。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0.52万人年,占8.1%;应用研究人员0.99万人年,占15.5%;试验发展人员4.88万人年,占76.4%。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分别是2000年的2.06倍、1.34倍和2.64倍。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全省R&D经费153.50亿元,是2000年的7.97倍,年平均增长25.9 %R&D经费与当年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18%,比2000年提高0.66个百分点。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7.74亿元,占5.0%;应用研究经费21.56亿元,占14.1%;试验发展经费124.20亿元,占80.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7.62倍、7.84倍和8.01倍。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制造业R&D经费107.84亿元,占70.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2.41亿元,占8.1%;教育19.49亿元,占12.7%(详见附表1)。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的市有5个:长沙市、岳阳市、株洲市、常德市和湘潭市(分地区情况详见附表2)。 

 

三、R&D项目(课题)[6]情况

 

2009年全省各类单位共开展R&D项目28335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55065人年,项目经费117.26亿元。

 

  按社会经济目标[7]分,工商业发展项目经费80.04亿元,占71.8%;能源的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项目3.05亿元,占2.7%;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项目1.87亿元,占1.7%;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项目6.60亿元,占5.9%;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2.74亿元,占2.5%;其他项目17.18亿元,占15.4%

 

四、研究开发机构[8]情况

 

2009年全省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1406个。机构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35415人,是2000年的2.20倍;其中博士和硕士8202人,占23.2 %。机构R&D经费55.56亿元,是2000年的7.19 倍。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69.35亿元,是2000年的1.56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46个,占3.3 %;农业科学领域106个,占7.5%;医药科学领域88个,占6.3%;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1069个,占76.0%;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97个,占6.9%

 

  附表1              2009年分行业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

总量(人年)

比重(%

总量(万元)

比重(%

  

63843

1534995

农、林、牧、渔业

560

0.88

7629

0.50

采矿业

635

0.99

11575

0.75

制造业

36955

57.88

1078374

70.2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1

0.71

6195

0.40

建筑业

3981

6.24

73418

4.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7

0.18

2498

0.1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29

2.24

11274

0.73

金融业

100

0.16

2506

0.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

0.01

80

0.0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478

11.71

124072

8.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

0.10

1289

0.08

教育

9352

14.65

194915

12.7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698

4.23

21138

1.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

0.02

33

0

     

 附表2         2009年各地区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R&D经费(万元)

R&D经费与GDP之比(%

 

63843

1534995

1.18

长沙市

31812

751795

2.01

株洲市

5305

126329

1.23

湘潭市

6667

121882

1.65

衡阳市

3778

82489

0.71

邵阳市

1109

18627

0.31

岳阳市

4377

140691

1.11

常德市

4347

124425

1.00

张家界

86

1284

0.06

益阳市

1415

32654

0.55

郴州市

1543

32689

0.39

永州市

1012

15182

0.24

怀化市

504

11056

0.20

娄底市

1283

66293

1.17

湘西州

605

9599

0.36

 

注释:

 

  [1]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即R&D,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 经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根据国家7部委部署,湖南省统计局、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原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厅、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于2000年联合开展了湖南省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  

 

 

  [3]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例如:有2R&D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9年和1年)和3R&D非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年),则R&D人员全时当量=1+1+0.2+0.3+0.7=3.2(人年)。

 

  [5]研究人员指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6]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7]按社会经济目标分组不含工业企业立项经费不足10万元的项目。

 

  [8]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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