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2008年应届毕业生面试工作联合公告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就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08年应届毕业生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各职位考生报考情况,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及筛选,经用人单位研究,以计划招聘人数大于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人选,具体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日期和面试确认
2008年3月4日至3月13日期间组织面试,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3月5日9:00至3月6日16:00之间(参加培训学院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3日9:00至16:00之间)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面试确认。未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各单位具体面试时间在面试确认时进行电话咨询。
三、面试要求
(一)各单位详细面试报到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上午8:30开始,考生应于8:0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提交有关材料,8:2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下午13:30开始,考生应于13:0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提交有关材料,13:2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统计资料管理中心面试的考生请按时前往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楼接待大厅,由工作人员统一领进考场)。
(三)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在面试前须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研究生(或本科生)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参加2008年公务员考试的需提供考试成绩单。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请广大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行程,按照面试确认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各招聘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一: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人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安排情况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