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莲(广东惠州市统计局)
2002-06-28 10:42:10
 

毕生精力献统计
──全国先进工作者陈友莲同志事迹介绍

    陈友莲同志于1965年1月从深圳边防检查站转业到惠阳地区(1988年地改市为惠州市)统计局工作,历任统计员、副科长、科长、副局(处)长、局(处)长。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至197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统计系综合统计班进修一年毕业。1981年2月任惠阳地区统计处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处长,1986年1月起任惠州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1981年初,陈友莲主持惠阳地区统计局全面工作,尤其是1986年1月任统计局长以来,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使统计工作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她迎难而上,主动出击,积极探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供统计优质服务和发展统计事业的新方法、新路子,勇于改革,积极进取,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开创统计事业的新局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广东省统计局从1987年开始对各地级市开展统计业务百分制考核中,10多年来惠阳地区(惠州市)考核的总分均在全省前列;自1983年开始,在每4年进行一次的全省统计系统的先进评比中,惠州市统计局分别于1987年、1992年、1996年连续3届荣获全省先进单位称号;市统计局于1989、1997、1998年分别荣获“全市文明单位”和“全市先进单位”称号。此外,市统计局还先后荣获“全国统计‘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统计“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局党支部连续多年评为先进党支部。陈友莲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的40多年中,她先后45次分别荣获国家、省、市级“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尤其是在1989年,她同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和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成为当时全国统计系统仅有的4名全国劳动模范之一,并上北京参加全国劳模表彰会,受到邓小平、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的亲切接见和合影留念。此后,她在全国劳模的荣誉面前,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奋进不息,无私奉献,甘守清贫的统计岗位,为惠州的统计事业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和宝贵的精神财富。2001年7月,年满61岁的她从局长岗位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因为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需要,返聘回原单位工作,至今仍然战斗在普查工作岗位上。她──一个全国先进工作者,把毕生的精力贡献给统计事业,处处显现出一个“全国劳模”的风采。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高风亮节

    陈友莲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一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从她入党那天起就立志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因此,无论我党遇到什么惊涛骇浪,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她都能始终如一地坚信党的领导,对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这是她的政治信仰。“文革”期间,她没有参与打砸抢活动,虽然统计制度非常不健全,但她仍坚持做报表,积累和保护许多宝贵的统计资料。在1989年“6·4”政治风波以及与“法轮功”的斗争中,她一方面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及时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央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旗帜鲜明地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都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她一贯忠诚于党的事业,不唯书、不唯上、敢为实,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她从事统计工作的36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持“三个都一样”,她认为只要党的工作需要,组织的安排,在哪里干都一样,干什么都一样,领导在不在场,认不认可都一样。她所考虑的是在平凡的工作中去如何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几十年来,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她在任职期间,先后经她积极筹集资金与外单位合建两栋职工宿舍,一栋厂房和买卖车辆8辆次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调进、调出80多人次,提拔使用20多人次,这些都是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机会,如果把握不好,就会产生腐败。但在她的领导下,不断完善单位的建章立制,办事有章可循,同时,她长期以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单位和职工办了不少好事、实事。群众称赞:陈局长做事公平合理,做人坦坦荡荡,是个扎扎实实为民办好事的好局长。同时,她非常善于总结和不断提高领导艺术,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团结班子一班人,有效地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使统计局这个被称为“清水衙门”的集体始终保持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种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

    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陈局长非常注重干部的培养,自1985年以来,就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有对象地进行后备干部培养,先后六批19人次列入培养对象,对条件成熟符合干部“四化”标准的同志,大胆使用,及时提拔。对科级干部进行适时轮岗换位,使其能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和提高。平时,她对副职放权压担子,鼓励和支持他们开拓进取,诚心尽力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省及各市统计部门都说惠州统计局每年都有一些新的东西,多年来在全省统计系统有较高位置,就是因为有一支骨干队伍。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她比较注意发现和掌握部属需要组织帮助的问题,关心群众疾苦,如夫妻分居、干部本人或家人因病住院、家庭不合等,她都主动帮助疏导或登门慰问,使当事人感到组织的关怀。在统计局这个比较清贫的部门里,她坚持节俭办事,少花钱多办事,但同时她一直坚持干部群众的生活福利每年都要有所改善有点长进。她始终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而受到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自1994年开展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评比以来,至2000年,连续6年,她都以最高分数被全局人员评为或推荐为“优秀”等次。

勇当统计改革急先锋  成绩显著

    陈友莲在任职20年来,坚持统计改革,勇于开拓创新。在她的带领和亲自组织下,先后开展了个体商饮业、小型商饮业抽样调查、乡镇一级国内生产总值、工业企业统计“抓大放小”、农产量抽样调查等10多项统计改革获得成功。早在1985年,她率先组织领导了把抽样调查理论应用于一个地区的大范围实践,在全地区12个县开展了个体商饮业经营情况抽样调查,获得成功,受到省的肯定和推广,并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经验介绍,新华社也在《经济参考》报全面报道了这项改革的做法和经验。1996年,她再次组织开展对小型商饮业经营情况的抽样调查,也受到省的肯定和采纳。

    1985年在已实现了县县农村住户和农产量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又于1997年组织村村水稻产量实割实测抽样调查试点,获得成功,1998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开,至目前为止,全市成功地实现了村村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并形成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广东省政府关于采用村村粮食抽样调查数据作为考核依据的工作。

    针对企业单位数目剧增,全面统计报表实施难度越来越大的状况,从1997年开始,由她提议并亲自主持实施对工业企业实行“抓大放小”的统计改革,即对占全市工业产值七成以上的年销售产值3000万元以上的250多家工业企业建立直报制度,用较少的人力取得近八成的工作效果,而且有力地提高了统计数据的抗干扰能力。这些做法和经验都走在全省的前列,获上级领导和同行们的好评。

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化建设  效果突出

    陈友莲作为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从九十年代开始,她就着力把依法治理统计摆上重要的位置,创造性地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和执法检查,狠抓落实,使全市的统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1993年初,她亲自带队到湖南省统计局学习取经,回来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决定以统计登记为突破口,进一步明确统计填报单位的法律义务。开展统计单位登记的首创做法和经验先后受到省和国家的肯定和推广,1994年8月,她被特邀出席在青岛召开的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了《不断探索,努力实践,逐步建立统计登记制度》的经验介绍,国家统计局将惠州市普法执法工作情况编入当年的《中国统计工作年鉴》,载入史册。

    1998年5月,她积极促成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贯彻中办7号文《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的统计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在统计上开展打假活动。花大力气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使各级领导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把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作为贯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端正党风,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统计工作做到加强领导而不干扰,使每一个填报单位明确如实向国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从而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1999年,她督促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建立和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并把对政府统计部门的检查列入当年统计执法检查内容,从过去只检查别人,转变为先查自己,有效地提高了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各县(市、区)统计执法查处活动的平衡开展。

统计信息化建设  跃上台阶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陈友莲敏锐地意识到,采用先进的计算技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计算技术现代化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八五”期间,按上级的要求,市一级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只要配备几台586型微机,形成网络就可以达标了。但她考虑到未来统计工作的发展需要,主张按照“起点高,容量大,设备先进”的指导思想来确定方案,方案出来后,先后经过两三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取得市政府同意立项,并报请市人大讨论通过,使300多万元资金一步到位,从而使惠州市统计局继广州、深圳、珠海之后,成为全省第4个拥有ACPHA2000小型机系列的地级市统计局,并于1996年正式投入运转。此后,依托先进计算机硬件方面的优势,市统计局不但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通过联网建库,逐步形成以数据库为中心,一源多用,信息共享的格局,惠州统计信息网络也成为市行政中心范围的中心网站之一,受到市有关部门的推介。同时,先后出色地完成了人口、工业、农业等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实践证明,陈友莲的超前决策,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劳模精神不减  继续奉献

    陈友莲于1982年、1990年、2000年先后参加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和1987年、1995年两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担任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全地区(全市)人口普查全过程的工作。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忘我地工作,顽强拼搏,确保了这些全国性的重大市情市力的统计数字的高质量,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级普查机构的表彰。例如,在1990年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有一次,她由于劳累过度,住进了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她几乎是天天上午打吊针,下午处理工作,经常是针头一拔,又出现在人口普查工作岗位上,同志们都说:“陈局长简直是在玩命”。同时,她认真组织好每年一度的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调查工作。她是我市人口考核办公室主任,每年都亲自组织,深入现场指挥,带领全体调查人员登门入户,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惠州是连续六年受省表彰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对多年的人口考核调查工作非常满意。

    1999年,年近六旬的她,再次接受市政府的委托,担任惠州市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她以长期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结合市场经济的特点,积极奔波在全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第一线,始终保持深入基层,亲临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优良作风,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难关,高质量地完成各阶段的普查工作任务。

    当前,她仍致力于全市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严格把好分析研究质量关,正是其勤奋努力,抓紧数据的深度挖掘,使惠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的分析材料丰产丰收,在《广东人口分析》刊发的24期中,采用了9篇,占近四成。

    在她身上体现出老骥伏砺、无私奉献的精神。由于她出色地组织指挥,惠州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荣获国务院第五次人口普查办公室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她个人也获得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她,劳模精神不减,继续为党的统计事业、国情国力调查工作默默耕耘、奉献!